华娱的盛宴 - 第55章 随手一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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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55章 随手一撕
    港台歌坛喜欢跟欧美学,爱出ep。
    所谓ep,就是小专辑嘛,普遍三四首作品的样子,也有人喜欢把一些探索性质、实验性质的录音版本放进去,但基本不算成品。
    绝大部分人做ep,究其本质,就是为了试探一下市场的反应,为接下来的新专辑选歌方向,又或个人音乐风格上的调整做准备。
    可惜大部头的网络小说没法这么搞,要不然网文会减少90%的太监书。
    说白了都是为了挣钱恰饭,市场给面子、认账买单,才有玩下去的意义。
    单就滚石这边来说,苏惠伦是最爱出ep的了!
    她一年正常两到三张专辑,外加大概两张的ep——她发ep甚至都发出规律来了,基本上就是一年一张粤语ep,再来一张英语ep。
    可惜,都不成。
    但她接着试,反正成本不算很大,也的确会有她的部分歌迷买单,一张ep大差不差也能卖个八千一万张的,基本能保本了——ep这玩意儿,定价不可能做的太低,作品又少,正常歌迷普遍购买意愿不大。从投入产出比来说,唱片公司当然不愿意给你投入大成本搞宣发,所以基本上纯粹靠个人知名度拉销量。
    当然,ep里发过,口碑不错的作品,很多人还会把它再收录进接下来的某张专辑里就是了。所以说,实验嘛!
    但陈舒华的意思说的很明白,老段觉得一张ep里本就塞进了三首主打歌级别的好作品,又有了一首本来只会被收录进《冷酷到底千万庆功版》里的《礼物》,这就四首了——哪首市场反响好,当然还可以收进随后的专辑里,但一首可以,两首也忍了,你总不能三首四首都塞进新专辑吧?
    不放,好歌浪费了,放,你猜买了ep的铁杆歌迷会不会恶心?
    所以喽,两个思路,一是干脆出一张新歌加精选,从陈舒华过往的作品里,选两三首大热过的,再选几首所谓“遗珠”,哎,这就凑够一张了。
    但同样有点埋没了林见鹿给她做的那几首歌。
    《夏天的风》被滚石内部的制作人和歌手们,集体认为是迄今为止华语歌坛除了林见鹿《冷酷到底》里的几首之外,最出色最好听的华语r&b。
    普遍认为那首歌有大火的可能。
    《这世界那么多人》被老李极度欣赏,被认为是绝对的上上之作,或许单靠它大红不容易,但这首歌的底色,却足以撑起一整张专辑的口碑了,甚至足够让一张中等质量的专辑,凭借这么一首歌,一下子就拔高一个维度。
    《闹哄哄》跟上面两首歌相比,显得不是那么的华彩,但无论词曲都温暖潺湲——老牌的江湖人物,当然很明白,越是这样子的歌,反倒越是容易被市场普遍接受,从而流行起来。它很容易形成传听、传唱。
    所以喽,这样子的三首歌,不用试验我们也都知道它们很屌,它们加一起,已经足够撑起一张大专辑,且保证相当程度上的热卖和畅销了。
    非要把它们做成一张ep,又或搞个新歌加精选的,浪费掉吗?
    凑一张大专辑吧!
    林见鹿无所谓,凑呗,你们随便!
    但陈舒华却一脸诧异,试试探探,“真的?你没有意见?”
    林见鹿比她还诧异,“我为什么要有意见?”
    她抿嘴,笑了笑,目光不离林见鹿的眼睛,但话出口之前,却还是犹豫了几犹豫,“你跟其他人真是好不一样!正常来讲,像你这样子的成就,无论是做歌手,还是做制作人,是很少会允许有人来插手你的作品的。”
    “哦……”
    懂了!
    到现在为止,陈舒华这张ep,基本上算是林见鹿彻底一手包办的了。
    全部的词曲创作,编曲,外加制作人。
    张爱嘉代表林见鹿跟滚石谈下来的版税分成,这张ep林见鹿个人要直接拿15%的,跟陈舒华这个歌手拿一样——制作团队的顶格分成。
    而仅仅只是半年之前,签《冷酷到底》的制作人合同的时候,同样是词、曲、编曲、制作一人包办,林见鹿只拿到了5%。
    那现在要是再补个六首到八首的其他作品进去,几乎所有人都默认,会是其他的词曲作者和制作人,从林见鹿这里占了大便宜!
    跟着人家林见鹿打造的作品一起大卖、分钱了嘛!
    当然,视乎其他作品的创作人、制作人、作品成色的不同,整张专辑的分成比例还有的谈,除非是老李、老罗出手,否则的话,其他的人,哪怕是滚石内部的大牌制作人诸如陈晟、小虫,也不会认为他们的一首歌应该跟林见鹿的一首歌拿一样的价钱!然而,身为一个艺术家,还是林见鹿这样的超新星艺术家,他会不会很在意他打造的作品的完整性?会不会很厌恶滚石这种纯商业的做法?
    所以……怪不得老段这个老板来了好几天,愣是从头到尾只字不提,一帮人出去玩了,故意留下一个陈舒华,也要小心翼翼地跟自己商量,“那也不对呀!你商量就商量嘛,就几句话,也不至于非得耽误你去承德玩吧?”
    她脸色本就红意未褪,顿时又添新媚,“你管我!”
    “嗨……”
    滋溜滋溜咂两口茶,他干脆到旁边的躺椅上躺下,“赚钱嘛!我无所谓你们决定怎么做的,分成要调整,你让老段找张爱嘉再去谈一下就好了。”
    陈舒华好久都没说话。
    一直到林见鹿讶异地抬头,看向她,她眸光潋滟,“给我再写首歌吧,可以合唱的那种,我想跟你合唱一首。”
    哎呦喂……
    真不错,到底是年龄大几岁,稳重,她居然憋到了现在才提。
    不过到底还是提了。
    迄今为止,她是第四个提出来想跟自己合唱的。
    第一个是梁泳琪,第二个是老王,第三个是苏惠伦。
    林见鹿一个都还没答应过呢!
    反正嘴上哈哈哈哈的,说以后有机会一定,但根本不动弹。
    他要真想合唱,脑子里合适的作品一大摞,哪至于犹豫。
    倒不是他不喜欢,甚至排斥男女合唱这种合作风格,他主要是懒——给陈舒华做这张ep,已经真的是他的格外“宠爱”了。
    挣钱嘛,怎么不是挣?
    歌曲作品多的是,但时间和精力却是有限的,有那个时间,自己再录一张专辑卖不好吗?又不缺钱了,自己往家里一猫,歪在躺椅上吐茶叶沫子不舒服吗?
    但事情卡在这里……
    “哎呦喂,好吧好吧,你容我想想!”
    主要是挑选。
    一分钟后,他起身,进到自己的卧室里,陈舒华愣了一下,目光追随着他,扭头看着那卧室的门。
    他很快出来,手里拿着个厚厚的大大的笔记本。
    哗哗哗的翻页,翻到其中一页,他随手一撕,扯下一张来,递过来。
    “就这首吧!”
    陈舒华目瞪口呆。
    接到手里一看,歌名叫《屋顶》。
    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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