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,搬山道人,绝不倒斗 - 第3章 重瞳珠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    模糊不清的字跡,如今竟变得分外清晰,还是再熟悉不过的简体中文。
    放下重瞳珠揉揉眼睛,破布仍是先前模样。
    再將重瞳珠凑在眼前,自己眼睛被这珠子放大数倍於表面浮现的同时,破布上的字跡重又变得清晰可见。
    陈阳这才肯定,重瞳珠確实有些玄妙,“师父在世时经常盘这颗珠子,却从未发现放大成像以外的功能……”
    何止袁公,歷代先师钻研得更久,一样也没发现重瞳珠的用途,只將其作为门派凭证代代相传。
    难道只有自己能察觉其效用?借著重瞳珠,陈阳观察起了四周,发觉周围的一切都在重瞳珠下洞若观火。
    人体之內有一道灵光,通过经络运转於全身,亦会隨呼吸而吞吐;还有著隨血液流动的红光,聚集於各器官;更有无数黑色锈斑一样的东西,附著在事物上令其腐朽……
    显然,灵光是灵气,红光是血气,黑色锈斑则是秽气、邪气。
    在陈阳的身上,黑色锈斑在被凶尸踢伤的胸腹处最为明显,连带著令周围的灵光运转都变得迟滯,血气也有些暗淡。
    “所谓灵气確实存在,而且不是气体,是某种存在而不可见的事物。重瞳珠的效果应是强化眼力,將见到的事物以方便理解的方式展现。如此说来,看懂那块破布上的字跡,自然不足为奇。”
    明白了重瞳珠的用处,令陈阳沉闷的心情略微振作。
    他开始解读破布上的內容,了解有关嫁衣女尸的来龙去脉。
    化为凶尸的女子本姓吕,生前嫁给了洪州城一户极有权势的人家,谁知丈夫不能人道,守了五年活寡。
    在一次出外上香祈福的过程中,吕氏红杏出墙,与借宿寺庙的书生私通,因此被夫家毒害,弃尸於荒野。
    其娘家可怜女儿,便准备了口棺材,在乱葬岗偷摸埋下。
    后来才知道这消息的书生,在寻找到吕氏的坟墓后留下绝笔殉情,自述生不能同床,死亦要同穴……
    “原来是对痴男怨女。”陈阳瞭然,“可同穴又不是同棺,不知这蠢货的书是怎么读的,非把別人挖出来挤进去,害得这倒霉女人死后怨气不散,最终诈尸……”
    世人总以入土为安,殊不知若是安葬不得法,倒还不如火化。
    用久了重瞳珠,陈阳感到有些头晕,將其收起,转头看向一旁的篝火。
    他再怎么不讲究,也做不到將师父和凶尸一起火化,所以共生了两堆篝火,火势已完全吞没了两具尸身。
    有著特製磷粉助燃,火焰也至多將血肉烧化,还会留下许多黏连在一起的块状骨头,即为骨殖。
    “这女人虽可怜,毕竟有人对其痴心一片,我师父倒了一辈子的斗,临死前还是个童男子……”
    等到烧完,已近晌午。
    陈阳胡乱用了些乾粮充飢,先將师父的骨殖包好,又捡起那女尸的骨殖。
    “……这是?”
    在骨殖之中,有一块晶莹剔透、质地如玉石一般的事物,不过指甲盖大小,顏色则是纯净的红。
    陈阳並没有直接上手,而是谨慎地先使用重瞳珠进行观察,发觉这东西算是某种血气结晶。
    “等等……怎么好像在哪见过?”
    陈阳思考了一会,只觉得似曾相识,於是转身从工具箱內取出一卷笔记翻开。
    皱巴巴的书页早已发黄,上面多记载著前辈祖师倒斗时的经歷与心得,歪歪扭扭的字跡十分潦草,读起来很费劲。
    “博物篇第二卷七十六页,找到了……血玉髓,精血所化,常用於炼製丹药,服之补气益血、延年益寿……可这东西怎么会从粽子身上烧出来?”
    陈阳知道,一些得道高僧的身上会烧出什么舍利子,但粽子又是哪门的高僧大德?
    搞不清楚,便先不想了。
    飞来的横財自然没有拒绝之理,何况在这世上確有超凡伟力,得道长生或许並非妄想。
    將血玉髓收好,陈阳將女尸的其余骨殖都放入棺內,又想了想,觉得东西多了不好出手,如今孤身一人也用不了许多银钱,便將那包首饰打开,用重瞳珠从眾首饰中选出一支邪气最少、做工最好的珠釵髮簪,將剩余的全部丟回棺內,最后对受损棺材略作修復后,重新將其掩埋。
    “尸变会殃及家人子孙,我干了些小事,稍稍拿这么一点报酬並不过分,至於还会不会有人来倒斗,那就交由老天决定吧。”
    將全部东西收好,背上大桃木匣,怀揣著师父的骨殖,陈阳又踏上旅途。
    此地位於洪州府以南二三十里,以他的脚程,日落前便能赶到。
    走出去不过几里,他便听得周围传来一阵呜呜声,草木之间窸窣不停。
    原来陈阳並非孤身一人,他后方便有不少野狗尾隨。
    这些畜牲体型细长,有著一身凌乱杂毛,狗眼红得发亮,不时有恶臭口水从嘴边流下,显然飢饿已久。
    它们靠袭击落单路人,或从地里刨尸为食,某种意义上也算是陈阳同行。
    歷代先人留下的倒斗笔记早写明了,吃惯了人肉的畜牲,眼珠子都会变成红色,远比一般野兽更加凶残,再也忘记不了人肉的滋味,只要有机会,必然暴起伤人。
    陈阳离开的乱葬岗,便是这些野狗时常徘徊进食的地方,一些尚未完全腐朽的尸体,早被刨出吃掉。
    没有棺材保护,想保留完整尸身也是痴心妄想。
    野狗群跟著陈阳,並不敢有所动作,不仅是因为畏惧陈阳手中的那根拆去钢叶的旋风铲,更因为他身上的杀气。
    畜牲的灵智比人浅薄得多,但本能也更敏锐,它们能察觉到陈阳是个危险人物,又无法克制对血肉的渴望,所以明知道不会有什么结果,却又不甘就此放弃,一直追在陈阳身后。
    直到洪州府数丈高的城墙已出现在远处,都还不愿离去。
    太阳还未落下,把守城门的士卒却已哈欠连天,准备將城门关闭。
    不能进城,陈阳今晚就要在城墙下过夜,倒也不是畏惧后头的几条疯狗,只是嫌弃麻烦。
    想到这,他立即加快脚步,朝著城门处赶去。
    “军爷稍待!”
    正准备將厚重门閂抬起的数名士卒停下脚步,打量著风尘僕僕的陈阳,眼神在熟铜棍上一扫而过,露出警惕神色。
    “想入城?”
    陈阳笑吟吟地点头。

添加书签

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/提交/前进键的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