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零:被换亲后我成了人生贏家 - 第1210章 莫芳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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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席话掷地有声,把一眾年轻同事都炸得体无完肤,无地自容。
    黄河水吼完以后,將手中的收稿扔桌上,转身负手离去。
    “这才几天没领导守著,一个个就要上天了!老李和小江就是太宠著你们!你们才会无法无天!才能没见多少,脑子却半个没瞧见!”
    人早就走远了,骂声却仍格外清晰。
    办公室里鸦雀无声。
    直到骂声消失,仍没人敢开口,安静得不像话。
    赖心善也很生气,瞪了瞪自己组的几个年轻同事。
    “以后上班都带上脑子!別人云亦云!少说话多干活,別以为多说两句就聪明,小心祸从口出!”
    “是是是。”
    “赖哥,我知道了。”
    林新月素来好脾气,语重心长道:“人多口杂,別多说就不会杂。別仗著自己年轻,想什么就说什么。脑子不用,嘴巴不把门。我认识小婉的时候,她才十七八岁。那会儿虽小,为人处世之道的精髓早就学得炉火纯青。有爭议,有误解的事情,她会同意光明正大將人领进门?可能吗?她能创办出版社,一只手写出那么多出名的作品,能力摆那儿呢。她做的决定,犯不著你们来置喙,也没有可以让你们置喙反对的可能。”
    语罢,她甩上肩包,拿上外套,离开了办公室。
    赖心善见自己小组的人都安分安静了,迅速收拾办公桌,转身喊李琳回家。
    李琳很快也收拾妥当,见杂誌组的成员仍都在摸鱼,忍不住跟著发火。
    “平时跟你们说了,上班的时候好好干,下班就回家好好休息。一点稿子,看半天改半天!浪费时间浪费精神!”
    几个同事缩了缩脑袋,不敢反驳半句。
    李琳冷哼:“凑热闹的时候,你们都积极得很!干活的时候,怎么没瞧见你们这么积极?!啊?社长的家事,你们也敢七嘴八舌添油加醋火上加油!你们可真厉害!”
    赖心善蹙眉,哄道:“行了行了,彆气著自己。走,咱们接上朝朝,一起吃你最喜欢的餛飩去。”
    李琳一听到有餛飩吃,总算露出一丝笑容。
    “走吧。”
    几个组长都走了,只剩一群小嘍嘍。
    他们偷偷抬头,发现对方也在偷瞄,先后红了脸,眼神躲闪不敢直视彼此。
    很快地,眾人在尷尬中先后下班离开。
    孙辉弯下腰,插钥匙开锁,將自行车拉拽出来。
    就在这时,莫芳芳凑了过来。
    “阿辉~~”
    孙辉微窘,耳根红了红。
    “你——你今天没踩车过来吗?要不,我带你吧。”
    莫芳芳嗔怪睨他一眼,提醒:“都走了,就剩咱们俩。”
    孙辉张望来去,鬆一口气。
    “走,我载你一块儿走。”
    莫芳芳嫌弃看了看他身旁的老旧自行车,问:“不是让你换凤凰牌的新车吗?”
    “下个月。”孙辉支吾解释:“这个月的工资给你买了金戒指……换车有些不够。”
    莫芳芳皱眉:“不是吧?那金戒指就几十块,怎么就不够买新自行车了?是不是没票?现在只要添多一二十块,不用票也能买到呀。”
    “……不是。”孙辉低声:“我家买多一张桌子,两床被子,预算有些超……所以没敢换。”
    莫芳芳的脸瞬间沉下来。
    “你不是说你的工资都能自个用吗?怎么?你家连买被子桌子都得你掏钱呀?”
    孙辉苦笑,不敢继续解释。
    莫芳芳冷哼一声,快步往前走。
    孙辉连忙推著自行车跟上,哄道:“芳芳,你別生气。我答应你,下个月就换自行车。”
    “那你答应我的金炼子呢?”莫芳芳气呼呼:“你说年底买的!这么一算,肯定得等多几个月!”
    孙辉微窘,支吾:“那个……年底会发分红,到时凑起来都给你买。”
    莫芳芳一听,总算满意了,放缓脚步走在他身边。
    “是你亲口答应的,可不许耍赖哦。”
    孙辉一个劲儿点头,討好笑了笑。
    “你放心,我——我一定给你买。等买够了五金,我们就结婚。”
    莫芳芳娇嗔:“哪里够呀?你还没房子呢!就你家那间胡同小屋,进去多两个人都觉得挤。”
    孙辉连忙道:“等单位分了房子——”
    “到时我也有房子呀。”莫芳芳打断他,不悦道:“你不是说你爹妈的单位今年年底就能分房吗?”
    孙辉低声:“快了……我爸妈说厂里的房子快建好了,应该很快就能分下来。”
    莫芳芳总算露出一丝满意笑容,道:“等有了房子,我们才能领证结婚。”
    “很快就有的。”孙辉保证般开口:“真的!都快建好了!”
    莫芳芳搂住他的胳膊,笑盈盈憧憬起来。
    “我们家住的那一套房子,算不得新,但比很多小院都要宽敞。我爸妈膝下就我一个女儿。他们说了,等他们老了,那套房子就归我。你家有房,我家有房,咱们自己单位以后也会有房——咱们不用愁没地方住。到时,咱们就挑一套最大的,一大家子人都住一块儿,其他房子通通租出去。几套房子的租金算下来,足足抵得上一两个人的工资——多好呀!”
    孙辉羞涩笑开了,眼底儘是温柔。
    “好……好!都听你的……听你的。”
    莫芳芳睨了他一眼,语气带著一丝不屑。
    “你就应该听我的。我都跟你说了,我在学校那会儿,就有一大堆男生追求我。哪怕来出版社工作,也有男同事追我。我挑了你,你知道你多幸运不?”
    “我的荣幸,我的荣幸。”孙辉不住点头:“我知道王伟达也追过你……可你没挑他,就挑了我。”
    莫芳芳得意笑了笑,轻哼:“你呀,可別生在福中不知福。”
    王伟达的学歷是蛮好的,长得也算不错,可他没有京都户口,根本不是本地人。
    单单这一点,她就不会要他。
    一个乡下人,哪怕是进了城,读了好大学,可他的乡下户口和农村家庭就足够拖累他半辈子。
    前半辈子,他要摆脱乡下身份在城里拼出名堂,在城里落户稳扎下来,就已经够不容易。
    她看不到头,也不想用自己一生的幸福,去赌一个男人的下半辈子会大富大贵。
    把握眼前的,找一个跟自己家门当户对的,才是最妥当的。
    本来她想找行政部门或有深厚背景的家庭,可惜但凡她看上的人家,一概都瞧不上她。
    没法子,她只能退而求其次,找一个门户相当的。
    孙辉毕业的大学比她好,父母都在化肥厂工作,父亲还是厂里的小领导,家庭收入稳定,还有一定的社会地位。
    而且,他是家里的独子。这意味著,他父母的资源和家里的一切,以后都会顺理成章给他继承。
    “嗯嗯。”孙辉微窘点头:“我知道。”
    关於他的答覆,莫芳芳很满意。
    她要的对象,必须对她百依百顺,对她言听计从,才不枉自己最终挑了他。
    孙辉用眼角偷偷瞄了瞄她,低声:“芳芳,我……我得提醒你。”
    “什么?”莫芳芳问。
    孙辉压低嗓音:“以后在办公室,你別说太多话,省得惹恼了组长。我看她今天似乎对你很生气。”
    莫芳芳一听,瞬间没了笑容。
    “她呀,我就算不说话,她也照样会生气。一会儿怨咱们稿子没挑好的,一会儿怨咱们排版不行,一会儿怨咱们速度跟不上。管她生不生气,反正我想说就说!”
    孙辉眼神微闪,低声:“她毕竟是组长……咱们还得听她的,跟著她干。”
    “哪又怎么样?”莫芳芳冷哼:“大不了我申请去其他组!出版社好几个小组呢,又不是只有她那儿能待。此处不留人,自有留人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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