攻了那个疯批反派[快穿] - 第139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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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说完这句话,霍云冕泄愤似的伸手拧了一下沈遇腰上的肉,接着阴沉着一张脸,把人给松开。
    沈遇缓慢地眨眨眼,头顶上的呆毛翘起来,摇摇晃晃的,看起来有些懵。
    霍云冕眼眸幽深,抿了抿唇。
    「干脆直接给办了吧,反正这人也不信。」
    沈遇后退一步,视线朝下扫去一眼。
    霍云冕从裤兜里摸出一支烟叼着嘴里,注意到他的视线,动作一顿,开口道:“怎么,要帮忙?”
    沈遇瞬间反应过来,他立即目移开视线,骂道:“自己解决去。”
    霍云冕气道:“也不想想是谁惹出来的火。”
    沈遇脸红得不行,感觉头顶都快冒烟了,连露出来的手臂肌肉上都泛出一层层薄薄的红色。
    幸好夜色深重,才没让人看出异样来。
    为什么大家同样都是嘴,就霍云冕能脸不红心不跳地吐出这么多荤话呢?
    沈遇伸手摸摸鼻尖,胸腔里心跳如鼓,无比迫切地想要逃离现场,或者找个地缝钻进去。
    一时间两人都没说话,气氛简直又微妙又火热。
    沈遇轻咳一声,偏过脸去,侧脸的轮廓优美,漆黑的睫丛繁密而茂盛。
    沈遇抓了抓头发,最后开口道:“天色不早了,我先回去休息了。”
    霍云冕扫他一眼:“行。”
    沈遇绕到车旁边,顺手将后备厢关上。
    回到自己帐篷的时候,寒冷的夜风一吹,沈遇才发现因为寒冷,自己的胳膊上起了一层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。
    从刚才的位置到他帐篷所在的地方,刚好经过湖河处。
    河水的温度本来就低,夜风携带着刺骨的冷空气一阵阵吹过来,沈遇为了平复剧烈的心跳,在河边站了好一会才回来。
    因为脸耳发热,他现在才注意到这冷风还挺刺骨的。
    沈遇打了个喷嚏,钻进帐篷里,没过一会儿就睡着了。
    夜里沈遇就发起了低烧,额间渗出细细密密的汗意,迷迷糊糊,沈遇感觉到好像有人抬起他的脖子,给他喂水喂药。
    沈遇担心是毒药,对着来人的虎口就一嘴咬下去,朦胧间听到一声抽气声,但最后还是敌不过歹人的强迫,不甘不愿地把毒药给吃下去了。
    在沉重的坠落感中苏醒过来的时候,沈遇掀起沉重的眼皮,就看到一道熟悉的身影。
    末世后的白昼来得很快,光线早已将帐篷内照亮。
    “醒了?”
    霍云冕大刀阔斧坐在旁边的折叠椅上,硬是把小小的折叠椅,坐出了帝王座椅的压迫感。
    见沈遇醒了,霍云冕起身凑过来,伸手用手背探了探沈遇额头上的体温,确认温度降下来后才放心。
    沈遇狐疑道:“你怎么在这?”
    霍云冕收回手,微挑一侧的眉头,老神在在道:“深夜潜入,欲行不轨之事,但突然发现自己还挺有良心,对着病患下不了手。”
    沈遇嘴角一抽,下意识掀起被子查看,发现自己还完完整整穿着衣服,就知道霍云冕又在满嘴跑火车。
    霍云冕站起身来,双手抱臂,勾唇笑道:“大家都在等你,等你收拾好我们就可以出发了。”
    沈遇从被窝里钻出来,身高腿长,肤白貌美,都将室内照出一层光亮来。
    霍云冕垂着眼皮,视线落在沈遇光-裸的脚背上,脚背微微隆起,线条流畅。
    脚背肤色白皙,淡色青筋微微绷起,在阳光下泛着一层光泽感,指甲修剪得干净,指关节隐隐透粉。
    霍云冕视线一顿,接着若无其事地移开目光。
    他记得,两人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见面,沈遇也是光着脚出来开门的。
    转眼间,竟然已经过去这么久了。
    他们一路走来,经历误解,经历生死,曾相顾无言,曾暧昧无间,最后终于从不会有交际的陌生人,成为了互相能托付生命之人。
    倘若没有末世,他们还会相遇吗?
    或许是从未有关任何交集,就像两条彼此毫不想干的平行线。
    霍云冕记性并不算多好,毕竟在战场上,善于遗忘总是比善于记住要更好一些。
    但他还能清楚地记得那一天,他敲响沈遇房间门的那一天。
    敲门声响起后,对于五感惊人的异能者而言,是门内响起的清晰脚步声。
    沈遇穿着立领夹克和灰色卫裤打开门出来的时候,整个人盘靓条顺,气质张扬而野性,分外光彩照人,跟模特一样。
    除此之外,还透着一种对外人不设防的纯粹与美丽。
    别说在末世少见了,在末世发生前这样的人都少之又少。
    看似高攻,实则低防,感觉是那种只要死缠烂打就能追上的类型。
    简直就是个没人挖掘的黄金宝藏。
    越是深入走近这个人,越是欲罢不能。
    想献上无用的头颅,跪俯而下,引颈受戮。
    想斩断他的一切,让他只做一只樊笼里的囚鸟,抵死缠绵。
    这猛烈的爱与欲该如何消解?
    霍云冕胸腔起伏,吐出一口气,眼神幽深,他感觉自己真是越活越回去了。
    他竟然也会产生这种幽暗的心思。
    良久不见霍云冕转过身去,沈遇双手抱臂,薄薄的眼皮微微掀起,蹙眉道:“霍云冕,我要换衣服。”
    言下之意,就是让人转过身去。
    霍云冕挑眉,笑意风流:“昨天某人还抓着我的手主动去摸他的腹肌,今天怎么连看都不能看了?”
    想起这事,沈遇不由脸耳发热。
    当时他怎么会昏了头,做出这种事啊?
    沈遇眉头很轻地一皱,骨节分明的手指不甘示弱地搭上黑色裤带,黑白相衬,显出色感。
    沈遇撩撩眼皮,道:“嗤,你确定要看?”
    嗓音因为感冒而变得沙哑,更添两分惑人的色气。
    霍云冕舔舔干燥的唇瓣,回想起欲壑难填的滋味,双眼微眯,只好举手作投降状,背过身去。
    身后响起衣物拉扯与摩挲的声音,布料与皮肤摩擦的声音虽细碎,却清晰可闻。
    裤子因为重力脱落,堆叠到地上,接着又是一阵窸窸窣窣的动静声。
    霍云冕闭眼,后悔刚才自己为什么要做正人君子了。
    “好了。”
    沈遇好听的声音响起。
    霍云冕揉了揉耳朵,转过身去,视线从头到尾把沈遇来来回回扫射了一遍,连头发丝儿也没放过。
    头发确实长长不少,黑发也变多了。
    片刻后,霍云冕收回目光,道:“走吧。”
    离开荔城后,陵城越来越近,这意味着他们的营救对象也越来越近,末世的希望也越来越近。
    但对于雷霆而言,同时也意味着危险越来越近。
    出发前他们就知道,丧尸潮几乎呈环抱状一样将陵城大学环抱住,附近的丧尸活动非常频繁,想要深入陵城中心救出安德鲁教授,和从死路里求生没什么区别。
    但他们必须冒着更大的危险去救人,为了那点仅存的希望。
    甚至说不定安德鲁教授早在他们赴往救援的途中,就已经葬身尸口了,毕竟这几天几乎连信号都没有了。
    周水淡声说道:“刚刚收到了无线信号,教授应该还活着。”
    一群人闻言,顿时松了一口气,毕竟救一个活人还是比救一个死人更有动力一些。
    但松了一口气的同时,心中又感到一阵沉重。
    幸好这一路下来,由于沈遇提前在地图上做好了记号,一行人绕过危险点行进,并未出现严重的伤亡情况,为营救计划做了充足的准备。
    轮胎在沙尘上滚动,尘埃飞了出来。
    沈遇坐在车顶,眼前的道路逐渐变得越来越熟悉,最后沈遇一睁眼,眼前的画面就变成了他生活近二十年左右的城市模样。
    那些有关的回忆尽数涌上心头,他出生于陵城,长于陵城,过往的回忆林林总总,这座城市就占了一半。
    说起来,末世明明也没过多久,但沈遇回忆起以前的光景,竟然有些仿若隔世之感。
    如果末世没有降临,按照原定的轨迹,他大抵会顺利本科毕业,接着本硕连读。
    之后大概不会读博士,因为他这人实在没什么做研究的天赋。
    硕士毕业后,沈遇估计会找到一份合适而得体的工作,接着在亲人介绍下认识未来的妻子,组建美满的家庭。
    至于孩子的问题,要与不要,都优先考虑对方的意见。
    两人大抵举案齐眉,互相扶持着对方走向垂垂暮年,最后葬于陵山墓园中。
    这应该是沈遇不出错的人生。
    但是人生往往出错。
    霍云冕翻上车顶,坐到沈遇旁边,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来披在沈遇肩上,见沈遇盯着一处远山,问道:“那是哪儿?”
    病来如山倒,病去如抽丝,沈遇感冒还没好全。
    他伸手把外套紧了紧,懒散地回答道:“陵山墓园。”
    霍云冕:“你有亲人葬在哪儿?”
    沈遇点点头:“我外祖母和外祖父合葬在那里,要是等我寿终正寝,估计也是葬在那里。”
    霍云冕眯着眼睛看过去,哑着嗓音故意问道:“和谁?”
    两人肩膀抵着肩膀,沈遇听出霍云冕的言下之意,眸光晃动,双唇微抿,耳朵逐渐有些泛红。
    头发长长后有些不便于行动,沈遇便让霍云冕给他剪短了。
    现在发尾是金色,发顶处是黑色,正处于染发尴尬期,所幸沈遇一张脸长得极好,硬是把头发衬出一种高级感来。
    金色的发尾几乎被灼热的阳光照成透明色。
    霍云冕看得有些出神,他移开目光,片刻后,开口道:“这次营救计划和荔城一样,一队人进陵城深处展开营救,一队人负责接应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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