吾乃崇禎,续命大明 - 第162章 悟了!真的悟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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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有些人,一刀剁了,实在是太便宜他了。
    就得留著慢慢玩。
    李志明奉命,前往钱谦益府邸。
    按《大明律》,太医院奉旨为大臣诊病,不收诊金。
    药材由生药库支取,银钱走惠民局核帐。
    说白了,就是公费医疗。
    可大明,向来是人情社会。
    奉命而来不要钱,你也得“意思意思”。
    你要是不意思意思,太医回稟皇帝时,那“意思”可就变了。
    好坏全在太医一张嘴。
    他说你淤堵,让你吃三天巴豆,你受得了么?
    他说你没病,那就是欺君罔上。
    可要是意思到位,哪怕看出你没病,也能给你开个温补方子,皆大欢喜。
    这,就是官场。
    当太医院首座李志明亲自上门时,外人一片唏嘘。
    “陛下对钱大人,当真是另眼相看啊。”
    “李大人亲自前来,这可是天大的皇恩。”
    当钱谦益听到消息,差点尿裤子。
    普通太医,咬咬牙,意思个十几二十两也就算了。
    可这是太医院首座。
    怎么也得五十两。
    他家里穷成什么样了?
    九百两银子,那是要撑三年多的。
    这一下没了五十两,肝疼,胆疼,哪哪都疼。
    客套完毕。
    李志明把完脉,睁眼。
    “钱大人身体康健,並无病灶。
    下官这就回稟陛下。”
    钱谦益一把拉住。
    “李大人……再仔细看看。
    在下確实身体欠佳,精神不济,尤其是这內里……”
    说话间,极其自然地递过去一张银票。
    五十两。
    李志明一看面额,脸色一冷。
    “钱大人,这是何意?
    下官奉旨行事,分內之责。
    这般行径,岂不是坏了下官的名声?”
    钱谦益心里“咯噔”一下。
    这是嫌少!
    可这话他没法明说。
    真要让李志明回去说一句,“钱谦益无病装病”。
    黄道周、杨嗣昌那帮人,能立马参他一个欺君之罪。
    他一咬牙,从枕头底下又摸出一百两,塞了过去。
    李志明当即瞪眼。
    “钱大人这是为何?”
    说著,慢条斯理地扯下腰间一枚“玉佩”。
    说是玉佩,实则是一块玻璃仿玉。
    “若是钱大人看上了下官这块名贵玉佩,直言便是。
    下官虽才疏学浅,也懂得成人之美。”
    钱谦益张著嘴,半晌没说出话。
    这他妈是明抢。
    最后,只能点头。
    “是……在下確实看中了李大人的玉佩,还望李大人割爱。”
    李志明摆手。
    “同朝为官,何谈割爱。
    此玉佩乃工部定製,市价九百两。
    钱大人既然喜欢,在下原价转让便是。
    绝不多取一文一厘。”
    九百两。
    正好九百两。
    你多大鞋,我多大脚。
    这事简单得很,就不必劳烦五城兵马司指挥,李若璉了。
    钱谦益的笑脸如同便秘。
    可他还不得不买。
    “多……多谢……李大人成全。”
    李志明笑呵呵接过银票,点了一遍,又点了一遍。
    “哪里哪里,同僚之间,自当相互照拂。
    下官这就开药,祝钱大人早日康復。”
    等李志明心满意足地离开后,钱谦益蒙头钻进被子,一声惨嚎。
    大明的贱人,太多了。
    我的银子。
    我的祖宅。
    我还要在京城熬三年。
    吃什么?
    喝什么?
    活成这个鸟样,不如死了算了。
    还没发泄完,又一件“幸事”落在了他的头上。
    他被人告了。
    大明,大臣是有柴薪银的。
    宣德年间定下的规矩。
    各级官员,按隨从皂吏配额,折银代役,发放柴薪银。
    比如二品官员,配额十二人。
    一年柴薪银一百四十四两,闰年一百五十六两。
    专门用来买柴火。
    罚俸,只罚俸禄。
    不包括柴薪银这类杂补。
    可现在的户部尚书是,毕自严。
    钱谦益出差都不给报销的主。
    柴薪银?
    想屁那?
    本来有九百两,柴钱一旬一结,毫无问题。
    可现在,那九百两被李志明一把全掏空了。
    卖柴的,都是贫苦人家出身。
    原本挑著新柴进了钱府,笑呵呵等著结帐。
    结果……没钱。
    京城规矩,上次送的柴,下次结。
    只要质量没问题,就不会差钱。
    可这一回,钱府是真没钱。
    卖柴的一家老小等米下锅,偏偏现在明刊闹得厉害,百姓维权意识极强。
    於是,挑著柴,直接去了五城兵马司。
    “请大人为小人做主,討回血汗钱。”
    有人告状,必须受理。
    哪怕被告是礼部右侍郎。
    天子脚下,不能官官相护。
    可大臣顏面,还是要顾的。
    於是,五城兵马司指挥李若璉,亲自登门。
    没带衙差问罪,已经是给足了面子。
    可问题是,钱谦益一文钱也拿不出来。
    真的一文都没有。
    他可以对天发誓。
    李若璉看著眼珠通红,嘴角带血的钱谦益。
    “既然如此,只能以物抵了。
    也好保全大人体面。”
    当天。
    五城兵马司的人,搬空了钱府里的家具。
    一共卖了,十一两零四百文。
    给卖柴的,四百文。
    没错。
    钱谦益欠的只是四百文。
    剩下的十一两被五城兵马司扣了。
    受理告状要不要银子?
    安抚苦主是不是得吃顿饭?
    派人来你府上搬家具,不给点辛苦费?
    你算算。
    不多不少。
    正好十一两。
    一文不差。
    钱谦益一直强压著的那口老血,终究还是喷了出来。
    血溅在被褥上,他却连抬手擦的力气都没有。
    不知陛下是从哪里得知了此事,震怒非常。
    堂堂朝廷礼部右侍郎,朕之肱骨,竟被砍柴百姓状告?
    成何体统!
    圣旨隨即下达。
    罚俸半年,以示惩戒。
    钱谦益看著圣旨,忽然笑了。
    活不成了。
    他抹掉嘴角血跡,看向钱谦贞。
    “快……派人去山东。
    找瞿式耜,瞿兄,救急。”
    瞿式耜,是他最铁的朋友。
    甚至可以说是死党。
    当初瞿式耜身陷绝境,他以为此人必死无疑。
    却没想到,他不但活著出来了,还一跃接掌山东巡抚。
    钱谦益没有去恭贺,也没有送行。
    因为这是他为自己准备的一张底牌。
    底牌,怎能轻易动用?
    除非……真的快要死了。
    这一口血喷出来后,钱谦益脑子前所未有的清明。
    陛下自登基以来的言行,一幕幕在脑中闪过,如走马灯一般。
    越看,越觉得熟悉。
    越想,越觉得……不对劲。
    忽然之间,他悟了。
    这回是真的悟了。
    纵观陛下的行事风格,以及朝堂上,那一支支看不见的“迴旋鏢”。
    他发觉,陛下一直都是在用你的话,治你的罪。
    所以,只要反著来,就能立於不败之地。
    杨嗣昌不是想让他出使科尔沁吗?
    那他就主动请命出使科尔沁。
    以陛下的脾气,必定驳回。
    再比如,云南即將用兵。
    只要他態度坚决,死活不去云南,只求留在京城。
    那陛下十有八九,会直接把他踹去云南。
    越想,钱谦益越兴奋。
    做官嘛,终究还是得揣摩圣意。
    圣意揣摩透了,日子自然就有盼头。
    说实话,他早就想回江南了。
    秦淮河上的画舫,烟雨中的灯影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太医院。
    李志明,原本是个不假辞色的老学究。
    家传严谨,家教森严。
    可自从来了京城,他交了几个朋友。
    第一个是,曹化淳。
    第二个是,毕自严。
    第三个则是,远在琼州折腾青霉素的吴有性。
    最重要的是,他发现自己居然和魏忠贤,很聊得来。
    那个传闻中,臭名昭著的九千岁,真正接触下来,才发现並没那么坏,也没那么討厌。
    替魏忠贤针灸腰疾时,这位九千岁虽然不能出口成章,但对事情的看法,却往往一针见血。
    很多话从他嘴里说出来,总有种让人豁然开朗的感觉。
    曹化淳也不错。
    虽是太监之身,却行事大开大合,有股子豪迈。
    而户部尚书毕自严,更是能在他被公务折腾得焦头烂额时,一语点破关键。
    吴有性虽远在琼州,却每月必有书信。
    正是在这几位“朋友”的薰陶下,这位浓眉大眼的老学究,变了。
    若在从前,打死他也不可能明白,陛下让他去给钱谦益看病,真正的用意是什么。
    更不可能在谈笑之间,把钱谦益最后的九百两银子,瓜得乾乾净净。
    老话说得好。
    在家靠父母,在外靠朋友。
    只不过,他这几位朋友,在外人看来,没一个是好货。
    曹化淳。
    吴有性。
    毕自严。
    魏忠贤。
    哪个是善类?
    ……
    京城,茶楼二层。
    海兰珠一袭淡杏色蒙古长袍,银线绣成的缠枝莲纹,在阳光下熠熠生辉。
    腰间繫著银灰软带,三颗圆润的绿松石嵌在其上。
    绿松石下,垂著三串小巧银铃。
    微风一动,清脆作响。
    她站在楼上,兴奋又好奇地望著下方与草原截然不同的繁华。
    转身时,银铃再响。
    “明漪。
    我喜欢大明。”
    她是真的喜欢。
    她崇拜曹明漪,而曹明漪也极喜欢她。
    两人一见如故,很快成了朋友。
    “喜欢明刊里的故事。
    喜欢大明的美食。
    喜欢透过玻璃窗就能看到外面的景色。
    喜欢茉莉花味道的香水。
    更喜欢……大明的热闹。”
    她在曹明漪对面坐下,用勺子舀起一块番梨罐头,送入口中。
    “也喜欢这个。”
    她笑得很甜。
    像嘴里的罐头一样甜。
    番梨,又叫凤梨。
    也叫王梨、旺梨、黄梨。
    琼州叫菠萝。
    在崇禎元年,这东西並不稀罕。
    储存时间长,是南方进贡京城最多的水果之一。
    年初,崇禎已下令两广、福建,扩大种植。
    最多两年,大明凤梨產量,將暴涨数十倍。
    曹明漪笑了笑,从布包中取出一样东西,放在桌上。
    “这是我让工部匠人做的小玩意。
    送给姐姐。”
    海兰珠一看,眼睛瞬间亮了。
    “好漂亮!”
    那是一座小巧精致的木雕小楼。
    三层高,每一处细节都雕刻得栩栩如生。
    “真希望草原上,也能有这样漂亮的房子。”
    曹明漪点头。
    “会有的。
    但需要一个前提。”
    海兰珠疑惑。
    “什么前提?”
    曹明漪神秘一笑。
    “这个问题,只有陛下能回答。
    姐姐不是一直好奇,陛下为何能创造出明刊吗?
    明日我要入宫稟奏。
    不如,姐姐与我一同前往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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