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在西幻,召唤蓝星工业克苏鲁 - 第191章 比蒙往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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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92章 比蒙往事
    那时候,还是与上古魔法帝国圣战的时候。
    那时候的龙岛,还不像现在这样封闭,眾多巨龙天天慵懒地窝在堆满金器魔石堆里睡觉。
    圣战期间的青年龙们,在大陆上肆意妄为,处处留情。
    做过不少的恶事。
    屠城、纵火、强盗、抢女...
    类似的事情数不胜数。
    的拉莫斯,当时还仅仅是一头不到五百岁的青年龙,正值壮年。
    远不是现在这副懒散的样子。
    精力旺盛到爆炸,欲望沟壑难以填满。
    黑龙的拉莫斯,挥挥手,將自己的鳞片从台下的青年红龙爪子召唤回来。
    “叫那个兽人来见我。”
    黑龙言语懒散,声音震得数百米高的大殿嗡嗡作响。
    青年红龙点头道:“遵命!”
    双翼一扇,高速飞出大殿。
    数分钟后,红龙提溜著三寒鸦,將他带到黑龙的拉莫斯面前。
    三寒鸦落地,在金光灿灿,通体金砖铺就的地面上,翻滚半圈卸力后,拜倒在黑龙脚下。
    三寒鸦难以掩饰內心的激动,低头道:“后人,三寒鸦,拜见先祖!”
    巨龙巍峨的身形,体內蓬勃到好似煌煌大日的魔能反应,无一不让三寒鸦感觉到他的强大。
    这就是大陆上最为强大,最为顶尖的战斗种族!
    拥有著毁天灭地一般的威能!
    隨意出手都能摧毁千军,纵然是百年前荆棘帝国那支打遍天下无敌手的魔法军团,也无法正面硬撼成万年级別的远古巨龙!
    “你来干什么?”
    黑龙睁开黄橙橙好似明灯一样的龙瞳。
    一瞬间,仿佛整座大厅中出现了另一盏太阳,明亮万分!
    诸多金器反射著光芒,照耀出的拉莫斯龙鳞五彩斑斕的黑色。
    三寒鸦见状內心更加激动。
    睁眼如日升,闭眼似夜起!
    不愧是实力强大,足以和神明对抗的远古巨龙大人!
    当然,如果三寒鸦深入了解了黑龙的拉莫斯身体状况,就不会如此乐观了。
    巨龙的情况,和其他的种族存在很大的不同。
    寻常的种族,不管是人类也好,还是兽人也好。
    最常面对的问题是魔力不够用。
    除非能够晋升到高阶法师,才会由於魔力吸收速度快,远远大於输出速度,魔力才开始溢出。
    但哪怕高阶法师,体內能够容纳的魔力都是很有限。
    因此,高阶法师的重要日常研究工作,就是如何高效利用魔力。
    巨龙就没有这样的烦恼。
    他们庞大的身躯,足够容纳海量的魔力。
    如果將魔力比作水,那么物质身躯就好像是容器。
    低阶法师们相当於一次性纸杯,能够容纳的魔力很有限。
    高阶法师则相当於浴缸,能容纳的魔力是低阶法师们的成千上万倍!
    而巨龙则是一片巨型湖泊!
    但是,巨龙们的庞大身躯,能容纳的魔力也终究是有限的。
    尤其是数万年的漫长寿命,巨龙身躯从上到下的每一个细胞,都被魔力所浸润。
    甚至於,到最后全身都会高能化!
    就好像是一个被灌满水的气球,外界还有源源不断的水在灌进来。
    最终。
    砰!
    直接由於吸入的魔力太多,直接爆炸!
    这也是为什么,巨龙度过青年期之后,会长时间在龙岛沉睡。
    目的就是延缓身躯高能化的速度。
    延长自身的寿命。
    如果不进行沉睡,巨龙们的普遍寿命,其实大概也仅有三千年左右。
    虽然对比起大陆上的一般种族,这已经是难以想像的长寿。
    甚至於,普通的王国、公国,都不一定能够存在三千年的时间。
    这也是为何巨龙们,毫不在意大陆上的各种爭端。
    哪怕各势力之间,打得昏天黑地,巨龙都不会去管。
    只要能够按时交数,巨龙们就安安静静窝在龙岛上当宅男。
    三寒鸦从头到尾,把兽人与黎明社之间的战爭起因经过,原原本本和的拉莫斯讲了一遍。
    最后祈求的拉莫斯,可以助自己一臂之力。
    为已经灭亡的比蒙部落復仇!
    黑龙的拉莫斯,这才回忆起来,当年自己曾经留情过的那头比蒙。
    比蒙其实在万年之前实力都不算强劲。
    无论是体型还是法术,都没有太过突出的地方。
    这样的留情对象,在当时黑龙上过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,早就没有太深的印象了。
    不过万年前的比蒙,黑龙的拉莫斯,倒是有一点印象。
    因为她有一点特殊的地方。
    当时的比蒙,普遍体长不超过四米,身高不超过两米,形態有点像马,四足著地。
    是的,那时候的比蒙甚至连智慧种族都不一定能算得上。
    如果说人类智商普遍在90—110之间。
    兽人平均智商在70左右。
    那时候的比蒙,智商大约只有50。
    智商甚至还不如一只成年边牧....
    但那一代的比蒙酋长不一样。
    她是和三寒鸦一样,百万个兽人里边才能出一个的天生智者。
    带著当时仅有几百头比蒙的部落,在大草原上艰难求生。
    放牧著比蒙部落世代相传的牛羊。
    平日里就靠著牛羊的奶,和一点点辛苦搜寻到的草根野果生活。
    比蒙女酋长极为聪慧,靠著智慧倒买倒卖各种物资,在各大部落之间游走,没有多长时间就將比蒙部落的牛羊繁育增长到了曾经的几百上千倍。
    並且通过种种手段,和不少大部落打好了关係。
    如果不是她,比蒙部落根本不会成长为日后的执政官部落,入主兽人王庭。
    但是,在这个过程中,最为关键的还是她赶上了好时候。
    大战爆发了。
    从天空到陆地,再到一望无际的大海,到处都是燃烧的战场。
    到处都是在廝杀的人群。
    兽人简直就像是杂草一样,死了一茬又一茬。
    比蒙部落在那个时候根本就名不见经传。
    直到当时的比蒙女酋长,遇到了刚刚走出龙岛的青年龙的拉莫斯。
    当时的拉莫斯,甚至都还没有达到成年龙的標准。
    只是,由於大战焦灼,各处战场都缺乏生力军。
    这才將当时区区几百岁的的拉莫斯,给派出了龙岛。
    当时,面对魔法帝国的二十支基因原体军团,其实巨龙们並不占据太大的优势。
    圣魔导师本身就已经能和巨龙掰掰手腕,单挑都不落於下风。
    更何况他们还统帅大军,能够发动威力极其强大的战爭魔法。
    只要一经发动,就能摧枯拉朽一般杀死一头成年巨龙。
    的拉莫斯刚刚走出龙岛、踏上大陆,一不小心就踏上了比蒙部落女酋长的贼船。
    虽然巨龙普遍处处留情又无情,但对於比蒙部落女酋长,的拉莫斯还是有一丝特別的情愫。
    倒不是说有什么第一次的情结。
    而是比蒙部落女酋长本身的气质非常独特。
    甚至可以说,比巨龙都还要洒脱,堪称提起裤子就不认龙了。
    的拉莫斯倒也没在乎,只是在大战结束之后,送给她一片自己的龙鳞。
    让她以后,如果遇到过什么麻烦事,都可以来龙岛找自己。
    战爭结束之后,的拉莫斯已经是成年龙了,而且实力完成了数次晋升,堪比九环圣魔导师。
    一般的问题,的拉莫斯都能够解决。
    不过,从那之后,的拉莫斯就再也没见过她。
    甚至於时间太久太久,的拉莫斯后来经歷过的事情太多太多。
    他早就將这件事给忘之脑后了。
    时间无疑是最为强大的武器,能让英雄迟暮、美人枯骨。
    比蒙女酋长早就死了几万年了。
    甚至於,经过上万年的时间,的拉莫斯眼前的三寒鸦,在外表上已经看不出和当初比蒙有多大联繫了。
    两者之间的差异,大概就是银背大猩猩与吴彦祖。
    不过,以巨龙的审美来说,大概率也不会觉得彦祖更好看,可能银背大猩猩更加符合他们的品味。
    就在的拉莫斯回忆往事的时候。
    三寒鸦也在不停打量著自己眼前的黑鳞巨龙。
    他的身躯绵延千米,高达数百米,哪怕是趴在哪里,都如同一道巍峨的黑色山岭。
    当然,黑龙的体型其实比起比蒙部落最强泰坦蒙德,还是要小一些。
    蒙德站起来足足有千米之高!
    在它面前,寻常的山峰都要显得渺小,仿佛小土坡一样。
    不过,的拉莫斯体內的魔力反应非常剧烈。
    哪怕这会两人之间隔著上千米的距离,三寒鸦也能感受到他体內强烈澎湃的魔力!
    剧烈波动的魔法元素,甚至在他的鼻息之间,形成一道道几十米长的匹练!
    三寒鸦不禁为之振奋。
    有了龙族的帮忙,自己一定能够帮助比蒙部落完成復仇。
    甚至於,说不定还能重新復甦比蒙部落。
    是的,三寒鸦心中其实还是存著復兴比蒙部落的愿望。
    毕竟曾经的初代女酋长,当时面临的状况,其实和三寒鸦现在差不多。
    当时的比蒙部落,也不过仅仅有几百个人。
    经过长时间的发展,也发育成了拥有几十万战士的超级大部落。
    三寒鸦身上同样流淌著比蒙的血液。
    只要时间足够多,也能够慢慢发展起来。
    没有女人没关係,他可以去抢去买。
    这个世界的人,又没有生殖隔离,哪怕是体型看起来差异再大的物种,都能够繁衍,诞生后代。
    隨便抢一堆雌性兽人,要不了几十年,就能又诞生出一个比蒙部落。
    这也是为什么,兽人这么多年过去了,各种各样的部落你方唱罢我登场。
    就连属於执政官阶层,兽人联盟最高层的部落,都换了一批又一批。
    虽然整体形式上,大陆的局势一直都很稳定。
    人类、兽人两分天下,海族独霸海洋。
    但是各个种族內部的爭斗,一直都非常激烈。
    不管是人类还是兽人,內部竞爭十分残酷。
    人类的帝国灭亡了一个又一个,无数曾经雄霸天下的帝国逝去。
    兽人部落也一样,甚至曾经也出现过兽人部落独霸王庭的岁月。
    但他们最终都被挤下了神坛,甚至永远消失在歷史长河之中。
    单从这方面来讲,地星的物种竞爭压力,要远比蓝星要大得多得多。
    每个生態位都存在大量的竞爭者。
    一旦不能够保证自身的强势,就很容易直接被干掉,哪至於整个物种都被灭掉。
    当然,这样的环境,也倒逼大家飞速进化。
    相比较於蓝星上那些几百万年才慢慢进化完成的种族。
    甚至於是几亿年都没有任何变化,硬生生抗下数次环境变化,就连陨石撞击都能生存下来!
    换到地星上,这样的物种早就已经灭绝了。
    当然,这样大的竞爭压力,也导致了不小的问题。
    其中一项就是社会进程的严重落后,严重依赖强人政治。
    往往一个强大的势力,就是在出现强人的那个时代。
    而在强人离世之后,就迅速衰落,乃至於直接崩坏。
    不论是之前即將统一人类势力的荆棘帝国,在德尼赛尔一世死之后,直接崩溃展开军阀混战。
    还是万年前的魔法帝国,在魔法皇帝死之后,原本还占据优势的各条战线直接崩溃,整个帝国都被打崩了。
    这都是强人政治带来的负面效果。
    与之相比,现在的黎明社就是走得另外一条路。
    通过联合更多人的方式,来提升黎明社的实力。
    这样的组织当然也是有好有坏。
    好处就是,哪怕李昂现在就死了,黎明社也不会当场崩溃,无论是桑切斯还是梅菲斯特,都能够继续接管黎明社走下去。
    当然,如果继续走下去,他们也不一定会延续李昂现有的路线,大概率会想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执行。
    比如梅菲斯特,就乡直觉得黎令社现在的路线太过照顾丕通亨,如果將资源统合起来,集中资源培养天才,黎令社早就能养出自己的圣魔丞师了。
    是的,在梅菲斯特看来,直接用资源培养黎令社最强天才桑切斯,才是最好的办法。
    不过桑切斯本亨都不想走这条路线,反而对李昂的大眾路线更加感兴趣。
    甚至於他对自己的天赋都不怎么在乎。
    不然也不会到现在还仅仅是六环法师,要是他愿意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晋升上,早就已经晋升高阶法师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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