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带哥布林文化胜利 - 第1章 要被煮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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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黑暗的洞穴中,一大群身披兽皮的矮小生物正围绕著篝火忙碌。
    它们最高只有半人多高,脑袋大得夸张,长而尖的耳朵垂在脑袋两侧,再配上大鼻子和反著绿光的大黄眼睛,怎么看怎么怪异。
    火光下,这群傢伙的皮肤居然是绿色。
    这是一群哥布林!
    “嘿嘿嘿嘿嘿,捡到个死人,又有吃的了。”
    “该死的丑陋巨魔,害得我们没饭吃。”
    “还有一个女人,让她生更多崽,我们一定也能吃掉巨魔!”
    “蠢货!人类生不了崽!找母哥布林去!”
    一阵吱哇乱叫从这群哥布林嘴里发出,最后,一只手拿骨棒的强壮哥布林挨个锤了周边几只哥布林一下。
    但不是所有的哥布林都加入了庆祝。
    看到这一幕,坐得离篝火远远的小哥布林身体一怔。
    下一刻,一只粗糙大手按在了它的肩上。
    这只大手也是绿色,但皮肤皱皱巴巴,十分乾瘦。
    小哥布林转头,看向这手掌的主人。
    那是一只皮肤褶皱的老哥布林。
    它除了年纪比其它哥布林都要大,身上穿著的也不是兽皮,而是羊毛精纺而成的布料製作的斗篷。
    一看便知道,它的地位不凡。
    但老哥布林不仅离篝火远远的,脸上也露著愁苦之色。
    篝火的光芒仿佛分隔了两个世界,近处是夏天,远处是冬天。
    小哥布林抓住老哥布林乾瘪的手掌,沉默一阵后开口,发出不同於其它哥布林的稚嫩声音:“祖母……”
    “叫我长老。”
    沙哑的声音从老哥布林口中响起,嚇了小哥布林一跳。
    但小哥布林挺著身继续说道:“长老,你不用担心。巨魔已经被我们赶跑了。田不能种,但草也长起来了。我们不会饿太长时间。”
    “唉。”
    听到这话,老哥布林嘆了口气。
    它抬头看著篝火旁的哥布林。
    原本三百多的大族群啊!
    为了赶走巨魔,只剩下了这么点数量。
    它的孩子也都死了。
    摸著小哥布林的脑袋,老哥布林想起了自己的孩子,那个从人类那儿带来种植技巧的哥布林。
    自从学会种植,有了稳定的食物,族人的数量甚至到达过五百!
    可土地从一开始的肥沃过后,很快就会衰败。
    到了现在,洞穴附近的土地只能长出野草。
    野草可以吃,但又怎么能填饱肚子呢?
    到时一定会为了食物而乱!
    看著篝火旁手持骨棒,咋咋呼呼,仿佛自己是一切主导的强壮哥布林,老哥布林有种预感。
    一但乱起来,族群又会变回它小时那样,宛如野兽的状態。
    它有感觉,自己太老,已经活不了几天了。
    那它孩子的孩子又该怎么活。
    轻轻抱住小哥布林,老哥布林又嘆了口气。
    “唉。”
    老哥布林的脸上带著忧鬱,向左边转头看去。
    它的目光越过小哥布林头顶,直抵另一侧岩壁。
    那里捆著两个人类。
    这两个人类没多少肉,都不够族群吃一天。
    老哥布林再次看向篝火。
    接下来该怎么办……
    “咕嘟。”
    紧张之下,李默思本能地咽了口口水。
    刚刚那看向他的大眼睛,在黑暗中反著绿油油的光。
    如果不是他有著和名字一致的安静本能,怕是要“臥槽”出声了。
    即便如此,李默思的內心也处於惊讶到懵逼的状態。
    看著视野內的椭圆形洞穴,他脑中出现了疑惑。
    『我不是刚通宵做完课件吗?』
    『给我干哪儿来了?』
    借著火光,李默思勉强看清了篝火旁那些绿油油的矮小身影。
    这些兴奋地吱哇乱叫的绿皮肤生物他是第一次见。
    但他脑中有一个可以对应的词。
    【哥布林】
    李默思的视线越过这群哥布林头顶,看向篝火上方反射著闪闪火光的物体。
    那是一个约莫半人高的金属大桶。
    桶顶还冒著缕缕热气。
    这群哥布林在烧水!
    他要被煮了!
    不妙的画面让李默思用舌尖顶住上牙膛,思考速度加快。
    他转动眼球,观察四周。
    这里看起来是一个空旷的椭圆形洞穴。
    里面有著不少生活痕跡。
    在他右侧有著一堆枯枝和乾草,还有少量兽皮和杂物。
    他现在就和这些“物资”待在一起。
    而他左边有一个人。
    洞內不止有他一个人!
    在李默思左边三步左右的位置,还有著另一个人。
    那人和他一样,离篝火有一段距离。
    李默思只能看个大概。
    这人有著精心綑扎的长髮,身段柔软且有凸起,看起来是一个女性。
    她的双臂和自己一样被反捆在身后,嘴里轻声念叨著什么。
    他发现这女人胸口处有一个反著光的徽记。
    那是一个类似简笔画的太阳……
    『嘶——』
    看到这个图案,李默思突然感觉脑子里一闷,大段莫名的记忆涌了上来。
    弗坦……光明教廷……
    下一刻,他脑中的碎片被理清。
    李默思明白过来。
    他穿越了。
    而且是穿越到了一个有著魔法的世界。
    原身的记忆告诉他,这个世界名为“弗坦”,制度类似於中世纪。
    不过有超凡力量在手,贵族们比他穿越前的世界更不当人。
    原身是塔里斯男爵领地的自由民,父亲是为男爵服务的工匠,但在一场兽潮中,全家就剩了他一个。
    兽潮被男爵驱散后,男爵便开始收取高昂的“救援费用”。
    原身即使赔上所有家產也无法支付,在即將沦为奴隶时逃离了男爵领。
    为了避开贵族的势力范围,他向著东北方的森林逃跑。
    那名为“神战遗蹟”的森林,是任何贵族都不愿意进入的地方。
    原身想得很当然,但森林中除了怪物,还有捕奴队。
    毕竟活不下去而逃跑的平民和奴隶大有人在。
    捕奴队要钱不要命。
    他们在这儿找到了自己的生態位。
    最后,原身在捕奴队的追击下躲进了一片建筑废墟,被围堵无望时跳进了一口深不见底的井中。
    记忆到这里就结束了。
    凭空多出一段本地人的记忆,李默思確认了很多事情。
    比如那些绿皮怪物,確实叫哥布林。
    在记忆里,它们是野兽中最弱小的那一类,但有著很强的进攻欲望而且很能生。
    他单独面对一个没什么问题,不过数量一多就招架不住。
    更別提眼前这一大群。
    最重要的是,它们真的会吃人!
    李默思又將视线向左转,看向那个女人。
    胸前有金属丝线绣成的標记,这女人是光明教廷的人,而且地位一定不凡!
    怎么著都有点手段吧?
    不然就算不被吃,也得出战败cg了。
    他用本地话开口问到:“喂,你能解决这些哥布林吗?”
    此刻,李默思也懒得管什么身份了。
    出不去都得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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