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赶回乡后,我靠科举当阁老 - 第371章 荷姆兹海峡,乖乖,这里是万国博览会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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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是的,一个很遥远的地方,在更西边,需要穿过红海,再走很远很远的陆路才能到达。”哈桑解释道,“据说,那个强大的『罗马』帝国,就在欧罗巴的南边。他们的商人,也会出现在荷姆兹,不过数量不多。”
    哈桑的话,让整个会议室瞬间安静了下来。
    所有人的目光,都聚焦在了地图上那个小小的,名为“荷姆兹”的点上。
    罗马!
    这个在王爷口中,被反覆提及,被视为大乾未来最主要对手的“西方之鹰”,终於,有了更具体的情报!
    郑和的心臟,不自觉地加速跳动起来。
    他来之前,陆渊曾与他彻夜长谈。陆渊告诉他,这次远航,除了宣扬国威,开闢商路,还有一个更深远的目的——战略侦察。
    要搞清楚,这个世界上,除了大乾,还有没有其他同样强大的文明存在。而“罗马”,就是最大的潜在目標。
    现在,机会就在眼前。
    波斯湾,荷姆兹!
    那里不仅是富庶的贸易中心,更是近距离观察、接触罗马势力的最佳前哨站。
    郑和不再有任何犹豫。
    他站起身,手掌重重地拍在地图上,发出一声闷响。
    “传我將令!”
    “舰队主力,休整结束!补充所有淡水、食物和『柠檬』!”
    “三日后,拔锚起航!”
    他的目光扫过每一位將领的脸,声音斩钉截铁。
    “我们的新目標——”
    “波斯湾!”
    阿拉伯海的季风,吹拂著大乾舰队的硬帆,將这支庞然巨物,稳稳地推向西方。
    航行是枯燥的,但舰队上的气氛却与以往截然不同。
    在经歷了坏血病的考验和王爷“神諭”的洗礼后,一种全新的秩序和文化,正在舰队內部悄然形成。
    每日清晨,除了常规的操帆和武备训练,多了一项雷打不动的集体活动——吃柠檬。
    上至將军,下至水手,每人一颗。那酸爽的滋味,从最初的齜牙咧嘴,变成了如今的习以为常,甚至还有些甘之如飴。他们將这金黄色的果子,亲切地称为“王爷保命丹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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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隨船的学者们,则成了最受欢迎的人。他们不再被视为只会之乎者也的“书呆子”,而是传播王爷智慧的“圣使”。
    每天晚上,各个船只的甲板上,都会点起灯火,由学者们组织“夜校”。他们用最通俗的语言,讲解《农政全书》里的新奇知识,讲解《京师邸报》上刊载的国內新闻,讲解王爷提出的“格物致知”的道理。
    士兵们睁大了眼睛,听得如痴如醉。他们第一次知道,脚下的土地,天上的星辰,原来蕴含著这么多他们闻所未闻的道理。他们对远在京城的定北王陆渊,愈发地崇拜和信服。
    就这样,在一边航行,一边学习的奇特氛围中,舰队平稳地横渡了阿拉伯海。
    这一日,瞭望手发出了兴奋的呼喊:
    “前方发现陆地!!”
    郑和快步走上舰桥,举起了手中的单筒望远镜。
    视线的尽头,一片狭窄的海峡,出现在眼前。海峡的两侧,是光禿禿的,被烈日炙烤成黄褐色的山脉。
    这里,就是波斯湾的咽喉——荷姆兹海峡。
    当舰队缓缓驶入海峡,所有人都被眼前的景象,震撼得说不出话来。
    海峡內,是一片开阔的天然良港。港湾之中,桅杆如林,各式各样的船只,密密麻麻地停泊著,其数量之多,种类之繁,简直超出了他们的想像。
    有吃水很深,船体浑圆的阿拉伯多桅帆船,上面堆满了来自天竺的香料和棉布。
    有船身狭长,掛著巨大三角帆的波斯快船,它们灵活地在船队中穿梭,负责引水和驳运。
    甚至还有一些造型古朴,用椰壳纤维綑扎而成的非洲独木舟,船上载著黑得发亮的乌木和雪白的象牙。
    港口本身,是一座建立在贫瘠小岛上的城市。城墙用盐块和红土砌成,在阳光下泛著奇异的光彩。城內,不同风格的建筑交错林立,清真寺的穹顶,与拜火教的祭坛,和谐共存。
    码头上,更是上演著一出活生生的“万国来朝图”。
    皮肤黝黑的非洲崑崙奴,扛著沉重的货物,在码头上挥汗如雨。
    头戴白色缠头,留著大鬍子的阿拉伯商人,在和精明的波斯商贩,为了一匹丝绸的价格,爭得面红耳赤。
    身材高大,金髮碧眼的威尼斯商人,则优雅地摇著扇子,在他的摊位前,摆放著来自欧洲的毛纺织品和琉璃器皿。
    不同肤色,不同语言,不同信仰的人们,在这里,为了同一个目標——贸易,而交匯在一起。空气中,混合著海水的咸味,香料的辛辣味,骆驼的膻味,还有各种食物的香气,形成了一种独特而又充满活力的味道。
    “乖乖……这里……这里简直比咱们京城的东市还要热闹!”王景洪瞪大了眼睛,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。
    他们之前去过的所有港口,与这里相比,都像是乡下的小集市。
    这里,才是真正的世界中心!
    郑和没有说话,他的心情,同样激盪。他终於亲眼看到了,一个不属於大乾,却同样繁荣,同样强大的文明交匯之地。
    他的舰队,这支由上百艘巨舰组成的庞然大物,如同史前巨兽闯入了人类的城市,一驶入港口,就立刻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。
    整个荷姆兹港,瞬间陷入了一片死寂。
    码头上嘈杂的叫卖声,爭吵声,戛然而止。
    所有人都停下了手中的活计,抬起头,呆呆地望著那如同移动山脉般,缓缓驶来的大乾宝船。
    他们看到了船上那巨大的,绣著五爪金龙的旗帜。
    他们看到了甲板上,密密麻麻,身穿红色军服,手持长枪火銃,军容严整的士兵。
    他们看到了那黑洞洞的,散发著金属寒光的炮口。
    一股无形的威压,笼罩了整个港口。
    郑和的目光,却没有停留在这些被嚇傻了的商人和居民身上。
    他的望远镜,在港口停泊的船只中,来回扫视。
    突然,他的动作,停顿了下来。
    在港口最外围的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,他看到了几艘与眾不同的船。
    那几艘船不大,比大乾舰队中最小的巡逻艇还要小一些。船体狭长,线条流畅,明显是为了追求速度而设计的。
    最关键的是,那几艘船的桅杆上,悬掛著一面旗帜。
    深红色的旗底上,绣著一只金色的,双翼展开,姿態桀驁的——雄鹰!
    那鹰旗的样式,与当初在玉门关外,从那些“罗马斥候”尸体上缴获的徽章,几乎一模一样!
    郑和的心跳,漏了一拍。
    他放下瞭望远镜,瞳孔中,闪烁著锐利的光。
    终於,找到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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