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回70为国铸剑,开局爆改59式 - 第400章 这校服,丑得想报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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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李信是被一种诡异的安静弄醒的。
    宿舍里没声音。
    黄毛那雷打不动的鼾声不见了,也没有磨牙和说梦话的声音。
    李信睁开眼,坐起身,浑身的骨头都在抗议。他抓了抓乱成鸡窝的头髮,看向黄毛的床铺。
    人不在。
    他往地上一看,黄毛正站在穿衣镜前,背对著他。
    那身形,有点不对劲。
    腰被勒得死紧,屁股绷得像两瓣即將炸开的西瓜。
    “黄毛?”李信喊了一声,声音里带著刚睡醒的沙哑。
    镜子前的人影,用一种极其缓慢,极其优雅的姿势,转了过来。
    李信的眼睛,瞬间就瞪圆了。
    黄毛穿了一身黑色的燕尾服,就是电视里那种餐厅服务员穿的,胸口还塞著一块白色的方巾。头髮抹了至少半斤髮胶,梳得油光鋥亮,一根杂毛都看不见。
    他脸上带著一种奇怪的,像是练习了八百遍的微笑。
    “我操。”李信没忍住,骂了一句,“你他妈是不是被鬼上身了?”
    黄毛的微笑僵了一下。
    他抬起一只戴著白手套的手,轻轻地,做作地,掩了一下嘴。
    “李信,我的朋友。”黄毛开口了,声音又尖又细,还带著一股子翻译腔,“请注意你的言辞。粗鲁,是美的天敌。”
    李信感觉自己后脖颈的汗毛都站起来了。
    他从床上爬下来,光著脚走到黄毛面前,伸出手就想去摸他的额头。
    “你小子发什么烧呢?说什么胡话?”
    黄毛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,猛地向后跳了一步,满脸嫌恶。
    “別碰我!”他尖叫道,“你的手,充满了凡俗的油腻气息,会玷污我这件由米兰诺大师亲手设计的艺术品!”
    李信的手僵在半空。
    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,又抬头看了看黄毛身上那件紧得快把扣子崩飞的破衣服。
    “米兰诺?卖a货的那个?”李信问。
    黄毛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。
    他翘起兰花指,指著李信,气得浑身发抖。
    “你!你这个粗鄙的,不懂艺术的……野人!”
    李信懒得理他,转身走到桌边,拿起自己的杯子准备去打水。
    他路过黄毛的桌子,看见上面放著一罐可乐。
    黄毛快步跟过来,抢先一步拿起那罐可乐。
    然后,李信就看到了这辈子都忘不了的一幕。
    黄毛用他戴著白手套的手,捏著可乐罐的底部,小拇指高高翘起。他把罐口凑到嘴边,微微仰头,小口小口地,抿了一下。
    那姿態,不像在喝可乐,像在品尝八二年的拉菲。
    “呕……”李信感觉自己的早饭都快吐出来了。
    “你他妈有病吧?”他终於忍不住了,“喝个可乐而已,你至於吗?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搁这儿喝耗子药呢!”
    黄毛被他骂得脸一阵红一阵白,最后把可乐重重往桌上一放。
    “跟你这种毫无美学细胞的人,简直无法沟通!”
    他理了理自己的领结,高傲地扬起下巴。
    “我今天要去参加艺术鑑赏沙龙,你呢?继续穿著你那件洗得发白的破布,去食堂吃那些油腻的垃圾食品吗?”
    李信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这件印著“全村的希望”的t恤。
    他觉得挺好。
    “我乐意。”李信回了一句,拿著杯子走出了宿舍。
    门一打开,李信就愣住了。
    整个走廊,画风都不对了。
    迎面走过来几个男生,一个个穿著紧身的马裤,脚上蹬著长筒靴,上身是带著蕾丝花边的白衬衫,有几个夸张的还戴著假髮。
    几个女生,穿著那种要把腰勒断的束腰长裙,裙摆大得能扫地,手里还拿著小扇子,一边走一边扇。
    他们走路的姿势,都跟黄毛一样,又慢又端著。
    看到穿著t恤和大裤衩的李信,所有人都投来了鄙夷的目光,然后像躲瘟疫一样,纷纷绕著他走。
    “……今天是有什么漫展活动吗?”李信挠挠头,自言自语。
    他走到楼下,彻底傻眼了。
    整个校园,都变成了一个巨大的,流动的,欧式宫廷舞会现场。
    操场上,有人在跳华尔兹。
    教学楼下,有人在朗诵十四行诗。
    就连平时骑著三轮车收垃圾的大爷,今天都换上了一身管家服,还给自己的破三轮车绑上了一圈粉色的蕾丝。
    李信感觉自己像个误入片场的路人甲。
    他揉了揉眼睛,確定自己不是在做梦。
    他怀著一种见了鬼的心情,往食堂走去。
    食堂门口,李信再次受到了视觉衝击。
    打饭的阿姨们,全都穿上了蓬蓬裙女僕装。一个平时能顛三大勺红烧肉的壮硕阿姨,此刻正捏著嗓子,用夹子给学生盘子里夹一小撮蔬菜沙拉。
    “这位同学,需要来一份普罗旺斯风情水煮时蔬吗?”
    李信看著餐盘里那几根蔫了吧唧的青菜叶子,又看了看所有窗口都换成了“轻食”“沙拉”“营养餐”。
    他最爱的辣子鸡丁,红烧排骨,水煮肉片,全都没了。
    李信的脸,黑了。
    他端著空餐盘,在一群穿著华丽礼服,小口小口吃著草的学生中间,显得格格不入。
    就像一群白天鹅里,混进了一头准备拱白菜的野猪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与此同时。
    京州大学最高的建筑,图书馆的顶楼天台上。
    达文西,也就是“调色盘”,正负手而立,俯瞰著整个校园。
    阳光在他身上镀上了一层柔和的金边,他亚麻色的捲髮隨风微动。
    他很满意。
    他只用了一个晚上,就將自己的“美学法则”渗透到了校园的每一个角落。
    所有的“杂色”都被清洗,所有的“噪音”都被静音。
    学生们不再沉迷於低俗的游戏和娱乐,他们开始追求艺术,崇尚优雅。
    这,就是他要的画卷。一幅完美的,和谐的,充满古典主义美感的旷世杰作。
    他闭上眼,享受著这种掌控一切的美妙感觉。
    但很快,他睁开了眼。
    因为他感觉到,自己的画卷上,出现了一个污点。
    一个极其刺眼的,无法容忍的,正在破坏整个画面和谐感的……巨大污点。
    他的目光,像鹰一样,精准地锁定了食堂门口的那个身影。
    那个穿著一件印著丑陋方块字t恤的年轻人。
    他的站姿,松垮,隨意。
    他的表情,烦躁,不耐。
    他周围那些穿著华丽礼服的学生,都下意识地离他远远的,仿佛他身上带著什么病毒。
    达文西的眉头,紧紧皱了起来。
    那股让他作呕的,“韭菜味”,又一次不受控制地从记忆深处翻涌上来。
    “丑陋。”
    他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。
    “不可饶恕的,极致的丑陋。”
    他原本的计划,是让这个世界自己净化掉这些不美的东西。
    但现在,他改变主意了。
    这个污点,太大了。大到已经影响了整幅画的价值。
    他不能再等。
    “看来,光有画布和顏料是不够的。”达芬-奇轻声说,脸上露出一丝混杂著嫌弃和兴奋的表情。
    “有时候,一件粗糙的璞玉,需要艺术家亲手来雕琢。”
    他要亲自出手。
    他要將这个全身上下都写满了“粗俗”和“低级”的土包子,改造成自己最完美的艺术品。
    他要让这个年轻人,从灵魂深处明白,什么才是真正的“美”。
    达文西整理了一下自己完美无瑕的蕾丝袖口,嘴角勾起一抹自信的微笑。
    他迈开脚步,朝著楼梯口走去。
    艺术家,要去寻找他的“繆斯”了。
    而此刻,他未来的“繆斯”,正把餐盘重重地拍在打饭窗口上,对著穿著女僕装的阿姨怒吼。
    “我问你,厨子呢?把你们厨子给我叫出来!谁他妈规定早上不准吃肉的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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